招标/资审公告

皋兰县东湖公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05 09:40   浏览次数:

皋兰县东湖公园工程经兰州市发改委兰发改投资〔2011〕670号文件批复建设,目前工程筹备工作已基本结束,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皋兰县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指挥部;

2、工程名称:皋兰县东湖公园工程;

3、工程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8.4万平方米,内容为:道路、水体、管理用房、公厕、室外水电;

4、建设地点:皋兰县石洞镇(县城)梨花路以东,北至屠宰场,南至健康路与梨花路交叉口;

5、计划工期:120天;

6、资金来源:自筹。

二、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设计的项目内容。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并兼营市政公用工程的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建造师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四、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文件

1、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取费证书副本、建造师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大员证书(施工员、安全员(附安全员考核证)、质量员、造价员、机械员)及同类工程施工业绩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入到本项目建造师,甘肃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是注册在本企业的一级建造师),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建造师IC卡进行刷卡,IC卡屏蔽者取消报名资格。

2、上述资料报名时原件带至现场核查,另外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申请报名的企业必须对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报名结束后实行投标保证金预交制度,届时不响应者视为不响应招标公告,取消报名资格。

4、招标单位对前来报名的投标企业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发出招标资格审查通知,届时填报投标资格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可从兰州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下载,用A3纸正面反面打印),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五、其他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招标单位地址、报名地点:皋兰县石洞镇(县城)北辰路350号、皋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会议室(皋兰县建设工程有形建筑市场)

3、联系人: 杨儒臣 联系电话:13893196840

4、招标代理单位: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永昌路131号元通大厦7楼

联系人: 樊玉霞 联系电话:18993191359 8470895-803

5、备案单位:皋兰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二0一三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