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资审公告

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S1502#道路东段、S1517#道路(S1506#~S1518#)跨越深沟、咸水沟七座桥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作者:admin   时间:2021-04-14 16:49   浏览次数:

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S1502#道路东段、S1517#道路(S1506#~S1518#)跨越深沟、咸水沟七座桥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融资发展公司的委托,对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S1502#道路东段、S1517#道路(S1506#~S1518#)跨越深沟、咸水沟七座桥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进行招标,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融资发展公司。

2、项目名称: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S1502#道路东段、S1517#道路(S1506#~S1518#)跨越深沟、咸水沟七座桥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3、估算投资:60万元

5、服务周期:60日历天

6、招标范围:对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S1502#道路东段、S1517#道路(S1506#~S1518#)跨越深沟、咸水沟七座桥项目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组织专家会审查,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编制、报审及后续相关服务能力;

3、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3月至今)须完成不少于两项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社会信誉良好,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2020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获取日期: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9日;

2、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

3、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招标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须提交一套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常用邮箱,请发送至379447396@qq.com邮箱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2日13时30分前递交到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2、开标时间:2021年4月22日13时30分。

3、开标地点: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融资发展公司会议室(兰州市安宁区九洲通西路70号孵化大厦B塔16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融资发展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九洲通西路70号孵化大厦B塔16楼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13893337894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世纪广场B座26楼

联系人:吕工、张工

联系电话:18293161818、0931-8470895转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