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资审公告

望河城·水郡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admin   时间:2021-06-22 13:41   浏览次数:

望河城·水郡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委托,就望河城·水郡新建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由兰州经开区经发局以兰州经开区经发局备[2021]02号文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单位: 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2.2项目名称: 望河城·水郡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2.3建设地点: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S1502#路以东、B1504#路以西、B1503#路以南、B1504#路以北。

2.4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建设用地面积为13101.3㎡,由3栋二类高层宅建筑,1栋多层商业建筑及车库组成。总建筑面积44884.9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3964.98㎡,地下建筑面积为10920㎡。

2.5工程总投资:约30000万元

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勘察、二标段:设计)。

2.8服务周期:

勘察: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月2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8月14日

设计: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月2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8月24日

2.9招标范围:

(1)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工程的地质勘察(初勘、详勘、编制勘察报告、提供成果文件、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及负责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后续配合工作);

(2)本项目所有工程(含室外工程)的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配合业主取得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提供施工招标图纸、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技术支持及设计变更服务、竣工验收配合服务等相关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勘察: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需具备近三年(2018年6月1日至今)同类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业绩(以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1.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须持有效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包括职工姓名、缴费基数、缴费序列号等信息),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1.5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8年~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3.1.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1.7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服【2020】272号文有关要求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3.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二标段设计:

3.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需具备近三年(2018年6月1日至今)同类工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2.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2.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须持有效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包括职工姓名、缴费基数、缴费序列号等信息),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2.5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8年~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3.2.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2.7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服【2020】272号文有关要求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3.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二个标段进行投标,需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7日。

5.2获取方法: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7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关于原件要求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0号(兰州新城科技孵化大厦16楼)

联系人:达晶妮

电话:13669349277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世纪广场B座26楼

联系人:黄工  李工

电话:0931-8152952-2618

 

备案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