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资审公告

兰州市肺科医院全托式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admin   时间:2023-09-08 11:36   浏览次数:

兰州市肺科医院全托式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肺科医院的委托,现对兰州市肺科医院全托式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市肺科医院全托式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2、磋商编号:XBTZ-XFWB-2023-67

3、磋商内容:兰州市肺科医院各主要单体建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管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5、最高限价:25万元/年

6、资金来源:自筹

7、服务范围:兰州市肺科医院各主要单体建筑(设有消防设施和需要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的所有建筑物)

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质量验收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或甘肃省消防总队核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4、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8月至今)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5、供应商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一级消防工程师;其他人员不少于6人,须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供应商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委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 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 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28日(节假日不休息)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电子邮件形式;

3、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发送至1765129412@qq.com邮箱,注明联系方式,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查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

(2)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4、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018 7206 0527 512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注:汇款时请务必注明项目名称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50号世纪广场B座26层);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关于原件的说明:磋商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将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响应文件并加盖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兰州市肺科医院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中路968号

联 系 人:贾老师

电    话:18993141014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50号世纪广场B座26楼

联 系 人:吕工、李工

电    话:0931-8470895/2619、18189528977